2024年3月號院訊專題文章

民數記看律法與敘事如何配合以表述信息

 

摩西五經,一般被稱為律法書,內容上卻非只有律法,其中有大部份屬敘事,兩者也為五經的主要體裁。而編輯上,書卷並非將兩者完全分開為律法叢集,及歷史敘事。兩者互有夾雜出現,例如,利未記在整卷的律法中,插入了兩段敘事,而民數記中律法和敘事有交替出現的情況。這樣,律法和敘事兩者的關係如何?作者如何使用兩者的編排配合來表達其信息?本文會透過9:1-10:10作為其中一例來闡述作者以律法和敘事作為一個信息互動方式。

首先,要注意五經內的事件並不一定按照事件發生的時序來敘述。以民數記所提供的時間日期為例,若重新按序排列,應是以下次序:

故此,作者很可能是按著主題來編排事件的次序,讓其信息更流暢地表達出來。

10:11指出在出埃及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以色列人就離開西乃曠野向應許地進發,所以,1:1-10:10的事件都應在以色列民出發前發生。但為何作者在這事之前,將較早時間的事件編在第9章,較後的事卻放在第9章前,又在9:9-14;10:1-10加入律法?作者的用意和表達的信息是甚麼?

9:1-8提到神吩咐摩西要在「所定的日期」(9:2),正月十四日讓以色列人守逾越節,而內中有幾個人因染不潔不能在這日守節,並向摩西申訴:「為何被阻止,不得同以色列人『在所定的日期』獻耶和華的供物呢?」(9:7),就是敘事文體元素中的「衝突」部份,摩西便為他們求問神,結果神向摩西頒下律法,讓所有染不潔的人在二月十四日可守逾越節(9:9-12)。看來這律法的產生,乃基於以上的情況。若設立條例的目的只為回應這事,便應於9:12完結,因為事件的「衝突」,被疏解了。然而,除了對不潔的人之吩咐,9:13-14還擴大這命令由不潔的人至潔淨的人:「潔淨而不行路的人,若推辭不守逾越節」;而對象也從色列人推廣至那些願守節之寄居的外人,都「同歸一例」;更指出對違反者的刑罰是「要從民中剪除」,而經文表明要執行刑罰的原因是「因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獻耶和華的供物」。所以,敘事衝突帶出來的焦點是:不能『在所定的日期』以外守逾越節;而律法刑罰帶出的焦點是:不『在所定的日期』守節的,就應該擔罪。所以敘事和律法都指出,無論是本地的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即是他們所有的人,都必定要在耶和華所定的日期來守節;不可在耶和華指定的日期以外守節,否則要擔當己罪而受刑。

緊接著9:1-14出埃及第二年正月十四日的事件和頒布的律法,作者重記另一件更早前於立起帳幕的那日(出埃及第二年正月初一日)發生之事情。這事曾於出埃及記40:34-38記錄,指到以色列人按照著雲彩的上升和停留,分別作為他們起程或安營的指示(9:17,19;出40:36-37)。對比兩段經文,民數記敘事的內容上有所補充。兩書
基本的起程與安營之原則並沒有分別,但民數記補充了出埃及記的記錄,一方面強調以色列民無論是起行,是安營,都遵照耶和華的吩咐「以色列人遵耶和華的吩咐起行,也遵耶和華的吩咐安營。雲彩在帳幕上停住幾時,他們就住營幾時。 雲彩在帳幕上停留許多日子,以色列人就守耶和華所吩咐的不起行」(9:18-19),「他們遵耶和華的吩咐安營,也遵耶和華的吩咐起行。」(9:23);另方面更仔細描述以色列民是如何遵照耶和華的吩咐「有時從晚上到早晨有這雲彩在帳幕上,早晨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有時晝夜雲彩停在帳幕上,收上去的時候,他們就起行。雲彩停留在帳幕上,無論是兩天,是一月,是一年,以色列人就住營不起行,但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9:21-22)。所以民數記的敘事,表明只要耶和華吩咐「幾時」,以色列人就依從「幾時」,不論是「晚上到早晨」、「晝夜」、「年」、「月」、「日」,「幾時」就「幾時」。

再接著,10:1-10耶和華頒佈另一律法,吩咐摩西要造兩枝銀號。在這條律例中,詳述如何吹出,吹多少支號與多少次後,以色列的首領,或會眾便須如何聚集、起行、打扙、守節、獻祭。故此,當吹號時,以色列人必須作出相應的回應行動。在功能上,似乎銀號與雲彩有所重疊,不過,相對雲彩升降的高低或停留與飄浮之動態在判斷上的差異,以及回應行動上的籠統,銀號的指示則更細緻清晰,指令的時間更為準確,回應的行動亦更為具體。並且指出當他們按神的吩咐吹號與回應,就會在神面前「得蒙紀念,也蒙拯救脫離仇敵」(10:9)。所以,這律法,乃要求以色列民要在準確的時間內,作出準確的行動。

以上三段的經文,文體上,雖有律法與敘事;但內容上,卻都指向一個相同的元素——「時間」。9:1-14指到當神吩咐在指定的時間守節時,不能在這時間以外守節,亦不能在應守的時間不去守節。9:15-23反映出以色列人回應的態度,就是神說「幾時」,就「幾時」,不論年、月、日,晝或夜,在那時間要安營就安營,在那時間要起行便起行。10:1-10精準地指到時間在吹號的那刻,以色列人便要作出準確的行動,神就紀念他們,拯救他們。至於,作者透過這「時間」的元素如何將三段的經文連繫所要表達的信息,將透過上下文中編排的位置來分析。

1:2開始數點能出去打仗的人數,10:11以色列起程進發迦南地,這大段落1:1-10:10的內容屬出發打仗前的準備,讓以色列人明白怎樣才能得著應許之地。故此,第9至第10章,敘事和律法配合之下,要表達以色列民要得著應許之地,他們必須依從神所指令的「時間」行事,不管是守節、安營或起程,聚集或出征等,都必立時跟從,不能各隨己意。首先,9:1-14作者透過一件清楚關乎日期的事件敘述,帶出依照神時間行動的主題,並且透過律法,將人物延伸至潔淨的人,以及寄居在他們中間的人,來表述他們中間的每個人都必以此法規而行。繼而在9:15-23,就從以色列人按雲彩的上升與停留成為指示的敘述,看到一個整體是如何地順從主的不同長短之時間安排而
行。接著,在10:1-10,再頒下一法規,細緻地指出行軍打仗中,各組別如何跟據神指定的那刻時間來作出各個行動,並且指出這樣行就必得蒙神的記念,使他們在敵人面前得勝。作者透過這三段經文在1:1-10:10的大段落中表明,當以色列人按照神指示的時間,作出正確的回應行動,最終能得著迦南應許地。

以上的經文中,敘事體可讓讀者看到事件的動態,人如何回應神的吩咐,看到其中的掙扎或挑戰,人如何去遵守或回應;同時驅動以文字寫出的歷史故事向前發展,可見因果報應,而作為讀者信仰人生的參照。而律法雖然為靜態的文字指令,但卻可突破歷史事件的人物、事物、行動等框架,不會限於事情中的境況,故能將神心意擴展,將涵蓋範擴濶或收窄;並且因律法帶有明確的罰則與應許,更確保或鼓勵讀者按主的心意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