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文憑(四年)

入學資格

  • 清楚得救,受浸加入教會兩年或以上。
  • 須具獻身事主心志,並清楚蒙召作傳道。
  • 須具基督徒應有品德,且得所屬教會推薦。
  • 中三程度或以上,年滿30歲之申請者可申請豁免學歷要求。

課程編排

畢業條件

  • 四年內完成96個學分。
  • 總成績平均積點達2.0或以上,可獲頒予文憑。
  • 完成實習之要求。
  • 有良好品行及基督徒見證。

轉修制度

若文憑生欲於畢業後修讀神學學士,其畢業之總成績平均積點必須達2.7或以上。可選擇全時間或部份時間補修所欠之學分及科目,惟必須於三年內完成。可選擇全時間或部份時間補修所欠之學分及科目,惟必須於三年內完成。

若文憑生於修讀期間欲轉讀神學學士,必須於首年修讀所有學士科目,總成績平均積點必須達2.5或以上,或在以後每年均可以在相同條件下申請。

申請報名

下載入學申請表 [按此] ,填妥後連同一張相片、報名費(支票抬頭:中國浸信會神學院有限公司)
及以下文件交回本院:

  • 所屬教會推薦信
  • 得救見證 及 蒙召見證各一篇,每篇約1000字。
    (申請聖經研究高級 證書者,則為得救見證及報讀原因各一篇)
  • 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接納與否,有關文件及報名費恕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