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版:2025年3月號院訊
從一世紀羅馬世界的「恩庇—侍從」關係探討《希伯來書》中信徒對耶穌的認信 1
「忠誠」是維持希羅世界中互惠的「恩庇—侍從」關係 (patron-client relationship) 的重要要求,也是《希伯來書》中耶穌與信徒之間關係的重要要求。本文將從這種關係探討:(1)羅馬人對其皇帝的忠誠;(2)信徒來自皇帝崇拜的壓力;(3)信徒在面對苦難和迫害時通過對信仰的堅守來展現對耶穌的忠誠。
羅馬人對羅馬皇帝的忠誠
在希羅背景下,「恩庇—侍從」的互惠制度建立在 cavriV(恩惠╱感激)和 pivstiV(信心╱信實╱忠誠)的基礎上。恩庇者(恩主)向其侍從(受惠者)提供持續的利益 (cavriV),而侍從則以完全的感激(在榮譽和忠誠方面,pivstiV)報答恩庇者。
在一世紀的羅馬世界中,羅馬人普遍上擁有良好的 pivstiV。刻有羅馬忠誠和信實女神Fides(fides是 “faith” 的拉丁文)肖像的硬幣,一方面代表了皇帝對臣民的可靠與可信度,另一方面表達了臣民對皇帝的良好信任和忠誠。在朱里亞—克勞狄王朝 (Julio-Claudian Dynasty) 時期,羅馬皇帝使用羅馬虔敬女神Pietas(pietas是 “piety” 的拉丁文)而不是女神Fides的肖像,來代表他對神明和國家的「忠誠」美德。如學者Morgan所指出,眾神之神朱庇特 (Jupiter) 和Fides被視為「誓言的守護者」,與羅馬正義女神 Iustitia(iustitia是 “justice” 的拉丁文)有密切的關聯,這三位神明共同維護著公民社會的基礎。2因此,皇帝可以使用朱庇特作為他在硬幣上展現的忠誠與正義的象徵。
作為帝國的元首,即「祖國之父」(the father of the fatherland),羅馬皇帝理所當然地應該得到他的帝國居民的絕對忠誠。他們通過向皇帝宣誓——以「神的兒子、大祭司、祖國之父、救世主和羅馬人(以及全世界)的恩庇者」的形象進行認信——來表達對皇帝的忠誠和效忠。這可能是在各省常見的做法,3例如:(1) 公元前3年,位於帕夫拉戈尼亞 (Paphlagonia) 和尼亞波利 (Neapolis) 的居民向羅馬第一任皇帝奧古斯都 (Augustus) 宣誓;(2) 公元12至13年,納博 (Narbo) 的人民向奧古斯都的「神聖力量」(numen) 宣誓;(3) 公元14年,羅馬官員向第二任皇帝提比略 (Tiberius )宣誓;(4) 公元14年,塞浦路斯 (Cypriot) 的人民向提比略宣誓效忠;(5)公元37年,在第三任皇帝卡里古拉(Caligula) 統治期間,亞洲人對神化的奧古斯都宣誓;(6) 在卡里古拉統治期間,有人因沒有向卡里古拉的「家族守護靈」(genius)宣誓而受到嚴厲的懲罰;(7) 在往後的羅馬皇帝克勞狄斯 (Claudius) 和尼祿 (Nero) 統治期間,也有人民向皇帝宣誓的例子;(8) 在公元54年尼祿登基時,他的登基宣言就暗示了人民對尼祿的效忠。宣誓代表著人們對皇帝的承諾,旨在維護帝國的和平。皇帝(活著的和死後被神化的)是人民心中宣誓效忠的默認對象。那些無法履行誓言的宣誓者(包括羅馬人和帝國的臣民)將面臨懲罰(甚至死亡)。例如,羅馬元老特拉塞亞 • 帕埃圖斯 (Thrasea Paetus) 就因為拒絕對皇帝宣誓效忠而被尼祿處死。
信徒來自皇帝崇拜的壓力
皇帝崇拜包含在羅馬世界各地舉行的節日、祭祀、遊行和比賽中,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層面,成為人民宗教生活的核心元素。在羅馬世界生活的人無法輕易脫離皇帝崇拜,因為參與皇帝崇拜既是公民的責任,也是宗教的義務。他們未能參加皇帝崇拜(通過祭祀和儀式)意味著對皇帝和國家的不忠,因為皇帝代表著羅馬帝國。雖然參與皇帝崇拜並非具體的法律要求,但是由於城市不同層級會委派代表參加皇帝崇拜,因此缺席的群體(如《希伯來書》社群的成員)可能會受到當局的注意。完全避免參加皇帝崇拜(尤其是在主要節日)會引來來自社會和羅馬當局的壓力,因為這樣的公共儀式展示了社會的凝聚力和帝國的統一。任何抵制參加皇帝崇拜的行為可能被標籤為反社會的,並被視為對公共秩序的潛在威脅。
基督徒因為一神的信仰而不受歡迎,這與羅馬社會鼓勵和接受的融合主義和多神信仰形成對立。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 (Tacitus) 指出,基督徒因為這種「令人憎惡的行為」,所以他們的信仰被認為是「有害的迷信」,因此他們被羅馬人民鄙視。4一方面,由於他們認信耶穌(例如,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和君王大祭司)5而不表現出對皇帝的忠誠,因此被視為「國家背叛者」;另一方面,由於他們不參加皇帝崇拜,也不在公共節日中履行其他公民宗教義務,尤其是那些由皇帝贊助的節日,因此他們被認為破壞社會秩序,並被視為一個危險的群體。這可能導致他們被指控為無神論者和「對人類的仇恨」,並面臨來自社會及羅馬當局的潛在迫害危險。為了從潛在的恩庇者那裡獲得利益(例如物質和經濟資源)及免避任何迫害,他們可能會在信仰上作出妥協,參加皇帝崇拜(比較來13:9中各種關於「飲食儀式」怪異的教導),削弱自己忠誠地對耶穌是神的兒子和君王大祭司的信仰承諾,甚至從信徒群體中退去(比較來10:25)。
信徒對耶穌的忠誠
《希伯來書》的文本顯示讀者正在面臨某種程度的「迫害」,例如:(1) 讀者被勸勉要忍耐「管教」和「責備」(10:36;12:5-7);(2) 作者將「受凌辱」的基督作為他的社群的榜樣 (13:13);(3) 作者對「古人」信心的見證的稱讚(11章),暗示了受迫害社群的背景,儘管不一定指向在信徒群體中已經出現了殉道者;(4)那些「無名」的受迫害信徒 (11:35-38) 可能用來參考即將來臨更嚴重的迫害(比較10:32-34; 11:26; 12:4; 13:13)。
因此,在整卷《希伯來書》中,作者通過pivstiV(信心╱信實╱忠誠)、pistovV(忠信的)、uJpomonhv(忍耐)、parrhsiva(勇敢)、uJpakouvw(服從)、spoudhv(勤奮)及其他相關詞彙,強調了「信心」在耶穌(作為恩庇者)與信徒(作為侍從)之間的恩庇—侍從關係中的作用,藉此勉勵他的社群堅守對神的兒子、君王大祭司耶穌的忠誠。
一方面,耶穌被描述為「信心的創始成終者」(12:2) 和「慈悲忠信的大祭司」(2:17)。祂作為神家中「忠信」的兒子,展現出完全的忠誠 (3:2-6)。耶穌的「信心」可以包括祂對神的「堅定忠誠」和信徒對祂的「完全可信」,兩者並不相互排斥。耶穌透過在苦難中的忍耐(「凡事」;比較4:15)和甚至順服至死 (2:9-10,18; 5:8; 9:26; 12:2-3; 13:12-13) 來展現祂的「信心」。因為耶穌是忠信的,祂不單為信徒提供永遠的救恩 (5:9),而且願意在適當的時候給他們提供恩惠和幫助(2:18; 4:16)。
另一方面,信徒被勸勉在面對「爭戰、毀謗、凌辱、患難、苦難和迫害」(10:32-33; 11:37; 12:4; 13:3, 13)時,要以「順從、忍耐、勇敢和殷勤」(3:6;4:11,16; 5:9; 6:11-12; 10:19, 32, 35-36; 12:1, 7),甚至要「抵擋到流血的地步」(12:4),來堅守對耶穌是神的兒子和君王大祭司的認信 (3:6, 14; 4:14; 6:18; 10:23),以此展現他們的「信心」(6:12; 10:22, 38-39; 13:7)。他們不應該效法在曠野中「不服從」和「不忠信」的那世代的人 (2:2; 3:18-19; 4:2, 6, 11);相反,他們應該效法過去那些「如同雲彩圍著」的「見證人」(12:1;比較11:2「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11:39「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因為這些「古人」在面對苦難和迫害時成功地展現了他們的「信心」(11章);他們尤其是要效法耶穌作為他們「信心」的最佳 (par excellence) 典範(12:2-3)。最後,作者在《希伯來書》中,多次勉勵信徒持續地堅守對耶穌是神的兒子和君王大祭司的認信(例如:4:14, 16; 5:9; 6:11; 10:19, 22, 23, 33, 36; 11:37; 12:1, 4, 7; 13:3, 7, 13),6對比一世紀的羅馬人民,在「恩庇—侍從」的互惠制度下,忠誠地對羅馬皇帝作為「奧古斯都(意思是羅馬帝國的絕對統治者),神的兒子和大祭司」的認信,以此強調信徒對耶穌的「忠誠」是他們面對苦難╱迫害的正確回應。
總結
今天的信徒,在面對世界各種試探和挑戰時,為了從恩庇者得到利益或避免任何虧損和迫害,7會否在生活中不再堅守對神的兒子、君王大祭司耶穌的忠誠,在他們的信仰上作出妥協,繼而作出一些神不喜悅的事情?作者在《希伯來書》中,勉勵他的信徒群體在面對任何試探和患難時,都要堅守他們對耶穌的忠誠認信,因為那應許他們的是信實的(10:23)。如果他們為了在生活上追求那些短暫的、世俗的利益,或是避免遭受任何苦難╱迫害而不再對耶穌展現「信心」,他們所承擔的損失,將會大於他們在任何其他「恩庇—侍從」體系中所得的利益,其後果極為嚴重,就是在末日等待最終的審判 (10:26-31; 12:25-29)。
註:
- 文章中大部份沒有列出的參考資料來源,將會在作者稍後出版的《希伯來書》著作中詳細展示。
- T. Morgan, Roman Faith and Christian Faith: Pistis and Fides in the Early Roman Empire and Early Church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128-30, 459.
- M. F. Bird, An Anomalous Jew: Paul among Jews, Greeks, and Romans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6), 243.
- 「耶穌是神的兒子和君王大祭司」是《希伯來書》的重要主題。
- Tacitus, Annals 15.44.
- 在這些經文中,動詞的現在時態強調信徒在不同情境下持續的行動,以展示他們對耶穌的「忠誠」。
- 恩庇者可以是指任何人、政府、團體、機構、制度或相關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