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構新約神學

  新約神學的研究方法有很多,也因此而建構出不同的新約神學內容,讀者不難從書店中發現這些新約神學書籍的內容有不同編排。這些不同的編排,或多或少反映作者對新約聖經的研究態度,甚至是信仰的立場。建構新約神學的內容,如何能夠忠於聖經著作原意的同時,也能從這些不同的著作中,提取我們的福音信仰系統?必須認定下列兩方面的重要性:

(一) 新約信息的一致性及整體性

  新約聖經包含了廿七卷不同的書卷,以不同的文學體裁寫成 (例如:敘事體裁、書信體裁、天啟文學等),包含不同的寫作目的,而不同的書卷所針對的問題和對象也不同。單以保羅書信系列為例,就針對不同的教會或個別收信人的需要而撰寫(例如:哥林多前書反映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與歌羅西書所反映的問題完全不同),基本上,沒有兩卷著作的內容重點和寫作目的是完全相同的。就如福音書雖然都記載了耶穌的生平事蹟和教導,但四卷福音書的編寫方向明顯不同,針對的對象也各異。即使對觀福音(Synoptic Gospels)在編寫內容上較為接近,同一事件或同一段教導的記載,在不同的福音書中,也在用字或脈絡上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學者們藉編輯考據(Redaction Criticism)的研究,凸顯了這些差異出來,這正是新約信息的多樣性。基於此種多樣性,有些學者建構新約神學的內容時,就單單將每卷書的內容及信息分別列出,組成新約神學的全部內容,以保留書卷之間信息的多樣性。結果,新約神學的內容就等於將個別書卷的神學信息加起來。這種建構神學的方法,雖然反映了新約書卷之間的多樣性,卻忽略了新約信息的整體性,沒有將整部新約聖經的信息整合起來,或沒有以神學主線將各著作聯繫一起,窺探新約信息的整體性,這是新約神學不足之處。

  為何新約神學的整體性如此重要?從新約聖經為基督教信仰權威的角度看,整部新約聖經共有二十七卷著作,乃經過教會傳統的編選而成為「正典」。雖然不同的書卷有不同的重點和主題,但其神學信息也應該是相關和一致的,整體的信息應該能夠互相呼應和串連,才能從這新約聖經的神學系統中,反映基督教信仰的一致性和整體性。從歷史角度追蹤,很多基督教文獻在新約正典成立以前,也在早期教會間流傳,雖然信徒也對這些著作熟識,卻未有被教會納入在新約正典之內,1乃因為這些文獻的內容,與現時正典中的神學系統未能一致或出現矛盾之故(當然也存在作者權威的問題,但不在此討論)。要明白新約的信息,一方面要明白新約書卷的個別信息和主題,同時也需將個別的信息,連結於整體的神學主體或主線,好使讀者在明白新約書卷不同的信息和重點之餘,也明白新約聖經整體的神學系統和信息的一致性。

(二) 新約信息的應用及發展性

  當提及新約信息的一致性時,並不代表信息在不同時代寫成的書卷中完全相同,也有其發展性。新約聖經的寫成,是經歷了不同年代的作者對信仰的反省,雖然不及舊約的歷史悠久,但卻經歷至少五十年之多。新約聖經的信仰基本上從耶穌開始 (其實是延續了舊約的信息),建立了福音的基礎信仰,然後在祂升天以後,其門徒及其他後人,如彼得、約翰、保羅等,將這福音信仰在地上的發展過程、對信徒的影響等事實記錄下來,加以適切的解釋和應用,使福音信仰更切合當時代的不同情況及需要。所以,新約聖經的信息,本身有著一種發展性,而當中所展示對福音信仰的神學反省和信息重點,也具有發展性在其中。

  過去學者討論這種神學的發展時,涉及新約聖經的寫作日期,與其所反映的歷史時間之間的差異,從而帶來在神學思想上的先後及相互影響的推論。其中最具爭議性的討論,要算是保羅神學與福音書神學的先後及相互影響性,簡述如下:

  福音書的內容是記載耶穌的生平及教訓,這些事蹟及教訓的出現,理應先於保羅書信。可是,在新約研究中,似乎共識了保羅書信較福音書的成書時間為早。因此,引發出的討論,就是福音書的神學有否受保羅的神學所影響?究竟新約神學應該由保羅神學開始,還是由福音書的神學開始?這問題的答案,要視乎如何評估福音書的內容,有多少反映了耶穌的真實事蹟和教訓?過去有些研究認為,福音書未必完全反映耶穌在世時的真實事蹟及教訓,都是經過福音書作者(或編者)編修而寫成的,因此,學者在追溯福音書成書之前已經出現的原始耶穌事蹟及教訓,稱這些內容為「歷史耶穌」,並推論出真正「歷史耶穌」的內容,以解釋福音書的記述,如何編修了這些原始的材料而寫成不同的福音書內容。2試舉例說明:有學者認為,四卷福音的內容編排,各自有完全不同的敘述起頭,卻共同地以耶穌復活的敘述作結,就是受了保羅在林前十五章對耶穌復活神學的看重所影響的。不過,鄧雅各(James Dunn)在他的《耶穌新觀》(A New Perspective on Jesus)中,指出福音書的內容,其實很大程度反映了真實的歷史耶穌,因為福音書的內容,正正是取材於當時的「耶穌傳統」(Jesus Tradition),這些傳統大部份都是坊間習慣以口述傳遞的「口述傳統」(oral tradition),而不是根據當時已存在保羅書信的神學內容而編寫的。鄧雅各宣稱,福音書內所記述的耶穌傳統並不後於保羅書信,因為門徒在跟隨耶穌的過程中,已經受耶穌的影響,在他們身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耶穌對人們的影響,就是使人萌生信仰,這種信仰雖然未必如後期寫作福音書時有系統,卻仍是他們在跟隨耶穌時所種下的,是他們所見過、所聽過的耶穌傳統,也是他們很珍惜的記憶。3按此理解,福音書所記載關於耶穌的事蹟和教訓,雖然在寫作日期上是較晚於保羅書信,其內容和神學信息卻不是較後於保羅的神學思想,甚至比保羅書信更早存在於基督徒群體當中,只是以「口述傳統」流傳而已。四福音雖然在各自的神學重點和寫作對象不同,寫作時間也不同,但都保留了早期對耶穌事蹟及教訓的口述傳統,再因應各自不同的需要,加以演繹,以適合他們的對象和寫作目的。福音書中所反映的「耶穌傳統」,早於保羅書信的存在,更反映歷史耶穌的內容。4因此,按照鄧雅各的理論推算,保羅的神學,反映他在較後期向外邦人傳福音及建立教會時,系統化已存在於基督教會中的信仰,或可當為福音書的信仰,並因應不同群體的需要,闡釋福音信仰的內容。

  除此以外,其他書信的信息內容,也反映了教會較後期的發展實況,面對著內憂外患的處境:一方面在教會內,因為當時較流行一些巡迴教師,四處宣傳他們認為正確的福音信仰,卻變成了衝擊教會的假教師。他們所傳遞的福音,因與起初使徒們及保羅等人所傳的不同,形成了種種不同的異端教訓,對教會的基礎信仰造成衝擊,以致新約書信的作者,不得不寫信向教會表明真理所在,並否定這些異端。例如:在保羅書信中已隱約看見這些影子,(西二8;提前六3;提後二16-17;四3-4)彼得後書及猶大書更清楚地反映異端對教會的影響。另一方面,因著政治及社會環境的因素,羅馬王尼祿及其後繼者,對基督徒的逼迫,對基督徒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這種迫害與早期教會所面對,主要來自猶太教的衝擊和逼迫截然不同,因此,在後期的書信中,也必須在信仰上對基督徒多加安慰和鼓勵,以堅固他們的信心。

總結

  總的來說,當建構新約神學時,並不應以新約聖經的寫作日期來決定神學信息的先後,而應該按現存新約聖經正典的編寫次序來理解,就是: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大公書信及啟示錄,並從這些書卷整合新約的神學信息,因為正典的編排,正反映早期基督教信仰的發展狀況。但不論發展狀況如何,新約聖經的神學信息,並沒有因時期不同而有所改變,其神學信息是前後一貫地相合的,以致新約神學能以統一整體地展示基督教的信仰。這也是筆者的新書《認識新約神學──新約信息的個別性與整體性》(將於2020年12月出版)寫作時所朝著的方向。

註:

1.這些文獻被稱為「典外文獻」(extra-canonical documents),寫作的體裁與現時正典的著作相近,例如:十二使徒遺訓、馬利亞福音、猶大福音、彼得啟示錄、保羅行傳、革利免壹及弍書、黑馬牧人書、巴拿巴書等等,數量比現時正典的二十七卷更多,當中有部份與正典中的內容接近,也有與正典內容衝突的異端信仰作品。

2.有關「歷史耶穌」的討論中,近代學者為要尋找「歷史耶穌」的內容,由Robert Funk成立一個名為「耶穌研討會」(Jesus Seminar)的會議,在1980-1990至21世紀初期較為活躍,集合了多名近代著名的學者,藉著投票,選出那些言行,是屬於真實的「歷史耶穌」。並將他們的投票結果出版成書,當中包括:The Five Gospels: The Search for the Authentic Words of Jesus (1993) ;The Acts of Jesus: The Search for the Authentic Deeds of Jesus (1998);The Gospel of Jesus: According to the Jesus Seminar (1999)。

3.鄧雅各著,周健文譯,《耶穌新觀》(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出版,2007年),頁12。筆者亦可以這樣推測,學界對福音書的來源學說中所建立的‘Q’文獻,也可能屬於這些「口述傳統」而不是以「文獻」存在。

4.有關保羅神學與歷史耶穌,或耶穌傳統等討論,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一些新約神學的書,例如:布特曼著的《神約神學》等,而有關鄧雅各的「耶穌新觀」等論述,可參考其專書,A New Perspective on Jesus : What the Quest for the Historical Jesus Missed,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5.)或Jesus Remembered, (Grand Rapids: W.B. Eerdmans Publisher, 2003.)本文不宜作這方面的詳細討論,只陳述筆者個人的立場及理解。